复试方式:
复试以面试、考查形式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复试成绩=科研水平分×20%+综合面试分×80%
综合面试分=外语口语×5%+语言表达能力×15%+研究潜质×60%+实践能力×20%
面试内容(专业外语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外语考核:采用面试、口试形式进行;
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综合。
拟录取排名:
拟录取排名由以下公式换算成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40%+复试成绩×60%
加试:
加试科目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201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