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山东大学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实施办法》(山大字〔2012〕17号)文件精神,推进本科教学改革,加强课堂教学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45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之后出生),2013-2014学年担任本科课程的青年教师均可报名参加。在2009-2010学年或2011-2012学年讲课比赛中获得学校一等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二、比赛内容和组织形式
(一)比赛内容为参赛教师本学年承担的本科课程的课堂教学内容。
(二)比赛的组织形式为学院推荐和学校比赛。初赛安排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两个时间段内进行,两学期都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比赛时间为春季学期。
(三)由各学院组织安排选拔推荐工作。推荐总人数应不超过本院青年教师人数的20%。获得学院推荐的教师参加校级比赛。学院推荐于秋季学期第8周前结束。
(四)学校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决赛于春季学期第16周前结束。
(五)学校比赛分为文科一组、文科二组、理工一组、理工二组和医科组共5个赛组,2013-2014学年比赛分别由法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土建与水利学院和齐鲁医学部承办。分组情况及奖项设置,请参见附件1。
(六)初赛采取日常课堂教学评分的形式,由专家评委听课评分、学生当堂评分。对于每名参赛者,评委随堂听课的时间不少于1学时(50分钟)。决赛采取参赛者集中讲课,评委打分的形式。参赛者讲授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比赛地点设在学校高清录播教室举行,比赛现场配备黑板或白板、多媒体教学设备,所需其它教具由参赛者自备。
三、比赛要求
(一)学院推荐阶段
学院推荐参加校级比赛的教师按照参赛学期填写《山东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参赛教师登记表》(附件2),学院按照排名填写《2013-2014学年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参赛人员汇总表》(附件3),一并提交各赛组承办学院。
(二)初赛阶段
1.由各承办学院牵头组织赛事组委会和评审专家。承办学院负责本科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赛事组委会主任。
2.赛事组委会负责本组的赛事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结合本组各学院和学科的特点制定符合本组实际的比赛考核标准、考核方法,确定赛事组织办法及工作程序,确保比赛顺利举行。
(2)组织评审专家。根据本组学科专业分布和参赛选手的数量,确定评审专家的人数和工作任务。
(3)根据本组学科特点设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评分标准》(专家评委版)及专家评委评分表。
(4)负责安排调查员,在专家评委随堂听课的同时,组织学生当堂填写《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学生课堂教学评分表》(附件4)并回收。
(5)按照专家评委评分和学生课堂评分权重为7:3的比例,对专家评分表和学生评分表进行统计分析,按照附件1分配的获奖人数,讨论确定各组进入决赛的选手名单。
3.评审专家委员会由本科教学经验丰富、认真负责、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评审专家应按照赛事组委员的安排,完成听课、评分任务,并及时将打分表提交赛事组委会。
(三)决赛阶段
1.由各赛事组委会与本科生院协调,确定决赛的时间和地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聘任决赛评审专家,并组织各组进入决赛的选手参与比赛。
3.比赛时由赛事组委会现场推举产生评审专家组组长。比赛时由各评审专家独立打分,由赛事组委会负责在比赛结束后统计分数,由评审专家组根据各组获奖名额确定获奖名单。
4.确定的获奖名单由评审专家组组长签字,现场密封后由赛事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及时提交本科生院。
四、表彰与奖励
1.比赛设立一、二、三等奖,获一等奖的教师将授予“山东大学第七届教学能手”称号。
2.设立优秀组织奖,由学校根据学院组织初赛的情况、推荐参赛教师获奖人数和等级等综合评定。
3.“山东大学第七届教学能手”表彰工作安排在教师节期间进行。其他等级的表彰在教师节之前举行。由学校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并按获奖级别给予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奖励。
4.示范教学:获得一等奖的教师将面向全校近三年新入职教师进行示范教学,示范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本科生院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师资培训科
联系电话:88364240
邮 箱:pxk@sdu.edu.cn
附件:附件1:2013-2014学年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分组及奖项设置.doc
附件2:山东大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参赛教师登记表.doc
附件3:2013-2014学年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参赛人员汇总表.doc
附件4: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学生课堂教学评分表.doc
山 东 大 学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