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进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除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实行网上办理。
(一)博士后申请资格
1、凡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者,均可申请做博士后。
2、在职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需取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脱产进站的证明(点击下载参考格式)。
3、我校培养的博士不得申请进同一级学科做博士后。
(二)初审
根据招收信息,联系导师并向流动站所在学院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进站后的科研工作设想(计划);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决议证明(决议书需加盖学术委员会章);
3、近期身体检查表(在职人员不需要提供);
4、身份证复印件;
5、已婚者提交结婚登记证复印件(在职人员不需要提供)。
(四)博士后办公室审批
2、通过网上审批的,将网上下载模板文件打印。其中:
(2)、学术部门意见由流动站所在院所填写,由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章流动站单位公章。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第一栏“申请人当前身份”如为应届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生在“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生身份证明”表格处由博士毕业院校的学籍管理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并加盖研究生院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章;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下一格“同意脱产做博士后”处方框内打对号及在“是否同意出站后自主择业”选择,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非人事部门章无效。第二栏“招收类型”和第三栏“管理部门核查情况”不用填写。
3、将所有材料复印3份(企业博士后5份),按申请表、推荐信、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博士学位复印件、博士后进站审核表、脱产证明(企业加立项表、考核意见表、联合培养协议书)的顺序,左侧两订装订,连同原件共4份(企业博士后6份)材料交到流动站所在学院,完成个人申报过程。
(五)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打印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是否一致。
(六)通过网上申报者,学校向申请者本人发送入站通知。
(七)申请人在网上填写信息时,应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因填写的信息不全或有误而导致入站申请被延迟。 |